关于做好2020年度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

机关各部门、工会、团委:

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,有效保护、利用档案资源,更好为学校中心工作及广大师生提供服务。按照综合档案室工作安排,根据教育部第27号令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和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》要求,做好2020年度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。

各部门在2021年5月31日前把应归档的材料收集齐全、整理立卷完毕后交至综合档案室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的,需出具书面说明,由单位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。

请各部门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前提下,确保档案材料应收尽收和安全保管。各部门对于分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请及时与综合档案室联系。